2024年3月4日,英国政府在其官网发布了名为《在伊朗开展业务:贸易与出口指南》(下文简称为“指南”),该指南介绍了伊朗经济、法律、市场需求、市场风险等基本情况。该指南还梳理了英国对伊朗的制裁及出口管制措施,这些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 一、英国贸易制裁
- 英国法律允许与伊朗进行贸易。然而,《2018 年制裁和反洗钱法》 (《制裁法》)规定了某些制裁措施 ,限制某些商品和服务的贸易。
- 其中包括英国对伊朗的制裁以及英国对伊朗(核武器)的制裁。与英国制裁制度下指定的某些个人和实体的贸易也受到限制——这些个人和实体均包含在英国制裁名单中。
- 《2023 年伊朗(制裁)条例》实施特定贸易制裁,目的是鼓励伊朗政府遵守国际人权法、尊重人权,并威慑伊朗政府或伊朗政府支持的武装团体,避免对英国或任何其他国家进行敌对活动。
- 《2023 年伊朗(制裁)条例》实施的贸易限制包括限制某些可能用于镇压伊朗平民或拦截或监控通信的货物和技术,以及限制向伊朗政府或为伊朗政府利益提供拦截和监控服务。
- 这些法规还对伊朗可能用于建造和改进无人机系统的特定商品和技术施加贸易限制。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伊朗制裁:指南。
- 《2019 年伊朗(制裁)(核)(欧盟退出)条例》实施了某些贸易制裁,以履行英国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 2231 号决议承担的义务。
- 《2019 年伊朗(制裁)(核)(欧盟退出)条例》实施的贸易制裁包括对军事商品和技术、某些核和导弹相关商品和技术、石墨和相关金属、企业资源规划软件和其他限制商品的限制和技术。还进一步禁止与铀矿开采或某些受限制的商品和技术有关的安排,以及与某些船舶和飞机有关的服务。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伊朗核制裁指南。
- 英国在这些制裁制度下实施的贸易措施包括限制向伊朗出口、供应或交付、转让或提供特定货物和技术,用于伊朗、与伊朗有关的人员或最终用于伊朗的其他目的地。
- 它们还包括对提供相关技术援助、财务援助、中介服务和其他特定服务的限制。贸易措施还包括限制进口原产于伊朗或从伊朗托运的某些物品。
- 英国与反恐相关的制裁措施对指定人员实施贸易制裁。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反恐国际制裁指南。
- 英国对伊朗的制裁法规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适用的某些贸易制裁措施的例外情况。此外,还可以为某些法规禁止的贸易活动颁发许可证。许可证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以确定授予许可证是否符合制裁规定。上述制裁指南包括英国政府认为可能符合制裁目的的活动清单。
- 贸易制裁的许可证申请由DBT的出口管制联合部门( ECJU )管理。申请通过在线出口许可系统 SPIRE提交。与进口制裁相关的许可证申请由DBT的进口许可证部门管理。
二、经济制裁
英国根据《制裁法》制定的有关伊朗人权、核武器和国际反恐的法规通过对被指定人员有针对性的资产冻结和禁止提供资金或经济资源来实施金融制裁。这涉及冻结指定人员的资金和经济资源(非货币资产,例如财产或车辆),并确保不直接或间接地向指定人员提供资金和经济资源或使其受益。
有关经济制裁的更多信息,请参阅OFSI指南。
查看英国财政部综合目标清单, 以确定根据联合国和英国法律,哪些伊朗组织和个人在英国受到资产冻结。英国企业必须确保他们不与被资产冻结的指定个人或实体进行交易,无论是在材料或服务的供应方面,还是在所使用的支付途径方面。
英国企业还必须就制裁合规性和风险听取独立的法律建议,并对伊朗商业伙伴进行尽职调查。有关资产冻结或其他金融制裁的询问应提交给经济制裁实施办公室 ( OFSI )。
未经OFSI许可,英国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向英国受制裁个人和/或实体提供资金和经济资源。要与受到经济制裁的实体或个人进行交易,您必须在付款之前向OFSI提交许可证申请,其中包含有关拟议交易的信息以及相关的许可理由。OFSI然后将考虑是否可以颁发许可证。
应通过电子邮件向OFSI申请有关金融制裁的许可证: ofsi@hmtreasury.gov.uk。
三、保护交易利益英国贸易利益保护 ( PTI ) 立法保护英国企业免受具有域外效力的法律和制裁,包括美国对伊朗的二级制裁。具体做法是:
- 禁止直接或间接遵守具体制裁措施
- 要求英国个人在发现其经济和/或金融利益受到禁止制裁影响后30天内通知商业和贸易大臣
- 允许追回因实施禁止制裁的法律而造成的损失
- 允许受保护人请求商业和贸易大臣授权,以遵守实施禁止制裁的法律,否则将对其利益或英国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该立法适用于英国的英国国民居民、英国的非国民居民、在英国注册成立的任何法人(以及与运输服务相关的一些其他情况,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 PTI 指导页面)。在英国,不遵守PTI法规属于刑事犯罪。 有关法规规定的义务、如何报告受影响的利益以及请求授权以遵守域外制裁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贸易利益保护指南页面。四、出口管制与伊朗的贸易受到英国出口管制和限制。其中包括武器禁运以及对某些商品和技术以及提供某些服务的限制。武器禁运适用于向伊朗出口军用物资、软件和技术(如《2008 年出口管制令》附表 2中规定)。出口管制还适用于军民两用商品、软件和技术(如保留的理事会条例 (EC) No 428/2009和北爱尔兰条例(EU) 2021/821中的规定)。对伊朗的其他军民两用商品、软件和技术实行出口管制。《2008 年出口管制令》附表 3中列出了这些内容,其中包括:
- 某些电信设备
- 某些船舶
- 飞机
- 相关技术
受出口管制的物品列于英国战略出口管制清单中。将任何这些物品从英国出口到伊朗之前都需要获得出口许可证。英国还对从海外国家运往伊朗的军用物资的贩运和中介活动实施贸易管制。《2008 年出口管制令》第 20 条规定了对禁运目的地适用的贸易管制。管制措施适用于从第三国向另一个第三国供应或交付受管制军用物资的贸易或任何活动。限制包括提供相关技术援助、融资和财务援助以及中介服务。受贸易管制的活动需要获得许可证。过境英国的受管制货物在离开该国时也被视为出口,因此需要遵守许可证要求。《2008 年出口管制令》第 17 条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不需要许可证的例外情况。然而,此例外不适用于运往伊朗的货物,这意味着需要获得许可证才能通过英国转运货物或在英国转运货物以再出口到伊朗。 使用 货物检查工具 确定您的货物是否需要出口许可证。如果您的物品未列入英国战略出口管制清单,您可能仍需要根据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WMD) 最终用途管制或英国军事最终用途管制获得许可证 查看有关 最终用途的更多信息控制。商业和贸易部 ( DBT ) 全面负责出口管制和贸易制裁许可。与出口管制相关的许可证申请由DBT的出口管制联合部门( ECJU )管理。申请通过在线出口许可系统 SPIRE提交。在决定是否授予许可证时,ECJU将根据战略出口许可标准逐案评估每项申请。将评估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以确定其是否构成违禁活动以及是否可以授予许可证。某些申请,例如核相关活动的申请,需要通过采购渠道获得联合国安理会(UNSC)的预先批准。ECJU将考虑该申请,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寻求联合国所需的授权(通过外交、联邦和发展办公室)。五、贸易制裁与战略出口管制之间的重叠军事货物和技术的出口和贸易受到《2008 年出口管制令》和《制裁法》制裁条例的管制。同样,两用货物和技术的出口和贸易受到《两用条例》、《2008 年出口管制令》以及《制裁法》下的制裁条例的管制。如果物品同时受到出口管制和制裁立法的控制,则需要提交一份许可证申请。ECJU将根据所有相关立法考虑该申请,如果获得许可,则该许可将根据所有相关立法有效。
本文是对《在伊朗开展业务:贸易与出口指南》英文原文进行翻译并人工审核后的中文版本,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原网页链接,读者可以访问原网页获取进一步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黑色画横线部分为作者添加的重点。